最好賺的就是省下來的【二】- 節約資源但不降服務

固定花費的成本,久了!就習慣,好像就變成不可變嗎?

逐步往下的電費,看起來是不是很開心。

『最容易忽視的是已習慣的成本,在細節裡等你來找出吸血魔鬼』

【契約用電的設定】

每一個月電費是最大的成本之一,每一個元素都需要用到電,在大樓商業用電台電會要求要使用『契約用電』,也就是說需要先跟台電簽一個固定的契約用電量,如果購買過多造成太多浪費,將會墊高電費基本的月費,稍微看一夏電費單或者到台電去調一下資料就可以知道是否有過度或者不足。

買過多或者過少都是不好的,因為使用超過契約用電量,會衍生倍數的罰則費用,如下為例:

電力公司對大用電戶的計費方式和家庭用戶不同,家庭用戶只計算用電度數(kWh)。大用電戶除了用電度數外,必須自行訂定契約容量(kW);如果實際用電需量較少,還是要按契約容量收費;反之,超約用電,會被加收附加費。

如下例所示:
•某用戶自訂契約容量(100 kW),全年適用。
•冬天,實際用電較少(50kW),仍按契約容量(100kW)計收基本電費;
•夏天,超約用電(130kW),除照常計收基本電費(100kW),超出10%以內部分按2倍加收附加費,超出10%以外部分按 3倍加收附加費。
•實際支付超約附加費為:10 × 2+20 × 3= 80 •所以,超約用電只有 30kW,而計收基本電費容量高達 80kW。

這個辦法看似不公平,但是,電力公司為防止用戶集中在短時間用電,造成發電機超載或必需限電,不得不如此規定,全世界的電力公司也都有相同規定。

以表為例,全年最高用電需量 130 kW,如果將契約容量訂為 150 kW(狀況 A),不會加收附加費,但必需付電費150,930 元;反之,契約訂為 100 kW(狀況 B),全年有六個月被加收附加費,但是附加費加上多付費之總和只有100,620元;兩相比較,狀況B節省總電費 50,310 元。

電費以夏月契約容量每 kW 每月 223.6 元計算 超約附加費容量:超出10%以內部分按2倍計收,超出10%以 外部分按 3 倍計收。從前,電力公司將超約部分以罰款計收,很多公家機關的會計部門看到電費單上有「超約罰款」的科目,認為電氣負責人失職,簽請議處。

所以,電氣負責人乾脆訂定超高契約容量,永遠不會受罰,但是,機關所支付的電費反而更多。電氣負責人可以利用這個範例向會計部門說明:「容許超約、省錢多多」。台電公司體察各單位電氣負責人和會計部門的困境,於幾年前將「超約罰款」,改名為「超約附加費」,解除了電氣負責人可能被議處的困擾。

因為契約容量之訂定,全年適用,不能按月機動調整;然而,冬季用電少,夏季用電多,每月實際用電需量,絕無可能正好等於契約容量。有些單位訂定契約容量過高,每月支付基本電費也高,沒有超約不需繳交超約附加費;有些單位契約容量過低,經常被加收高額超約附加費。用戶必需在多繳基本電費和超約附加費之間掙扎。用戶每年可調整檢討契約容量,且電力公司或相關機電顧問公司可免費協助計算最適契約容量。

建議可以設置一個平均值,高峰的那幾個月精算一下讓他罰,整體還是節省的。

【硬體設備的盤整】

以旅館為例最耗電的基本上是冷氣跟熱水儲備,如果冷氣又是水冷全系統,那基本上非常的耗電,因為必須二十四小時運作,即使只有一台室內機運作,所以在硬體設備的規劃,基本上都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這我們之後再用一個專題來討論,而熱水目前大部分都會使用熱泵搭配桶瞬熱兩者來規劃,而我曾經遇過熱泵根本沒運轉,全部靠電熱,在這個細節的調整後,大樓的電費直接減少數萬元,再搭配氣候溫度,對於製熱製冷都作微調,都可以有效地讓消耗變小。

在一系列的整理後,在住房率是過去的兩倍以上,但整體的耗電力卻是只是原來的二分之一左右,這一來一往其實就是強化體質的關鍵。

旅宿創生醬菜計畫點圖了解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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